抗病毒治療的目的是:①抑制病毒復制,減少傳染性;②改善肝功能;③減輕肝組織病變;④提高生活質量;⑤減少或阻止肝硬化和原發(fā)性肝細胞癌的發(fā)生。
(一)、抗病毒治療的一般適應證
一般適應證包括:(1) hbv dna ≥105 拷貝/m l (hbeag 陰性者為≥104 拷貝/ml);(2) alt≥ 2×uln;如用干擾素治療,alt 應≤10×uln,血總膽紅素水平應<2×uln;(3) 如alt
具有(1)并有(2) 或 (3) 的患者應進行抗病毒治療;對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者,應監(jiān)測病情變化,如持續(xù)hbv dna 陽性,且alt 異常,也應考慮抗病毒治療。
應注意排除由藥物、酒精和其他因素所致的alt 升高,也應排除因應用降酶藥物后alt 暫時性正常。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,其ast 水平可高于alt ,對此種患者可參考ast 水平。
(二)、抗病毒治療應答
治療應答包含多項內容,有多種分類方法。
(一) 單項應答
1.病毒學應答 (virological response) 指血清hbv dna 檢測不到 (pcr 法) 或低于檢測下限,或較基線下降≥2 log10。(實習編輯:小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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